根據現行規定,原住民若遭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,就不得持有自製獵槍或自製魚槍。為尊重原住民文化,避免原住民因微罪即被剝奪傳統狩獵的文化,內政部部務會報今天(26日)通過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」第5條之2修正草案,放寬原住民持有自製獵(魚)槍的條件,未來除非犯最輕本刑3年刑度以上之罪或特定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,例如故意致人於死或故意致人於傷、製造販賣或運輸彈藥罪等外,仍可申請或繼續持有自製獵(魚)槍。

內政部表示,考量原住民銀行貸款率利率 信用貸款利率試算 族狩獵是原住民族傳統生活中建立及維繫部員林當舖 落秩序小額信貸10萬 軍人信用貸款 花蓮銀行貸款條件 、自我認同的重要行為,因此,這次修正主要是依犯罪惡性輕重放寬限制,將有助於原住民族傳統狩汽車貸款利率試算 獵文化的傳承。

內政商用英文會話 貸款率利試算表excel下載 >桃園汽車免留車 民間信貸手續費 買房子流程代辦銀行貸款 澎湖機車免留車 台東小額借貸 銀行房屋二胎貸款 部指出,相關修正草案將報請行政院審查,未來如經立法院三讀通過,原先因微罪被撤銷或廢止許可的原住民可以重新新北市借錢借貸 中山區汽車借款 提出申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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